时间:2025-12-02 次
近日,财政部财政部提前下达多笔资金预算。
其中,《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5〕379 号)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合计30.27亿元,用于支持煤层气、页岩气、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,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。

资金分配覆盖1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主要流向非常规天然气资源丰富或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。
从已公布的资金汇总表看,山西省获8.2154亿元(居首),重庆市7.5161亿元、四川省6.0298亿元、陕西省3.0573亿元、内蒙古自治区1.3046亿元,为资金支持重点区域;其余省份及兵团资金规模从91万元至3.269亿元不等。


全文如下:
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
财建〔2025〕379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根据《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建〔2025〕35号)有关要求,现提前下达2026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预算,用于支持煤层气、页岩气、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,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,具体金额见附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上述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“21112清洁能源”,项目名称和代码分别为“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”、“10000014Z145110010021”。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。
二、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,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,并保持“追踪”标识不变,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,加强日常监管,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
三、按照《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专项资金统筹分配用于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的相关工作,请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,及时掌握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动态。同时,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,加强绩效目标管理,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,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四、请你厅(局)按照《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在2026年3月10日前组织属地非中央企业100%控股的地方项目报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2025年实际数据和2026年预计数据等材料,经属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,在2026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财政部、国家能源局。
财 政 部
2025年10月31日
信息来源:煤化工365